本人的車為東莞牌照,今天在本網站的違法查詢中查詢到本人的車在2012-03-10 20:15:00在廣州番禺的市廣路富豪山莊路口違章,類型為“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”,但是本人在3月10、11兩天隨單位在外旅游,車子停放在單位停車場,根本沒有去過廣州,請問這種錯誤違章如何申述?
你好,本網站查詢的違法記錄僅供參考。請在當地交警部門查詢結果為準并請與違法地交警部門聯系核實。